您现在的位置:办事直通车 > 在线咨询
咨询方式

电子邮件:zx@cqfire.com

收信部门: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

地  址: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

邮  编:401121

举报电话:023-67315556

监督电话:023-63114357

您的问题 提问人:353320787  提问时间:2018-12-18 11:50:36
 
[是否需要办理消防类手续?]   请问消防局负责同志,一名艺术生在校外租了一处房屋作为工作室,用来学习创造。为充分利用该工作室,希望同时对外小规模招生,请问是否需要办理消防手续?
 
我们的回复 回复人:  回复时间:2019-01-10 09:26:45
 
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不用办理。
主 办: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 技术支持:023-67315525
ICP备案编号:渝ICP备11003217号